西敏信条

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 1643 年,查理士一世(Charles)当政之时(1625 - 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西敏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 位牧师,30 位议院的议员,及8 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採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亚米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 年12 月完成了西敏信条,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

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上帝、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

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 B. Warfield) 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告白。

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著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上帝与人的关系。

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信条正文


第一章  论圣经

 

第二章   论上帝和三位一体

 

第三章   论上帝永远的定旨

 

第四章   论上帝创造之工

 

第五章   论上帝护理之工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约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第九章   论自由意志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第十一章   论称义

 

第十二章   论儿子的名分

 

第十三章   论成圣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第十六章 论善行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第十九章   论上帝的律法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第二十一章 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第二十二章   论合法的的宣誓和许愿

 

第二十三章   论民事长官

 

第二十四章   论婚姻与离婚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第二十九章   论主的晚餐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第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